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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京普研药业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吨肝素钠项目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号公告
[发布日期: 2009-09-17 ]  本文已被浏览过 877

 

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[环发2006(28号)]第八条,受建设单位委托本站发布该项目第一号公告如下:

(一)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建设项目名称:南京普研药业技术有限公司 年产10吨肝素钠项目。

项目性质:新建。

建设规模:占地面积约46667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。

建设内容:新建年产10吨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,包括生产车间、仓库、办公楼、研发中心等。

投资总额:2900万美元。

建设地点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飞路、兴和路交汇处西南
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南京普研药业技术有限公司

电话:02513951014036

地址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工业厂房015层;

邮政编码:210038

联系人:胡震东。

(三)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

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;

电话:02583707357传真:02583312941Email:njhbs@njhbs.net

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;

邮政编码:210013

联系人:高小杰。

(四)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评价工作程序见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环境评价网页内容。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、污染防治措施评述、清洁生产分析、环境风险评价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、水环境影响评价、总量控制分析及选址可行性分析等。

(五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;

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;

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;

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,从环保角度考虑,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;

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。

(六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。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,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 

 

 

 
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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