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标题文档
 
�ޱ����ĵ�
 
首页 >> 网上服务大厅 >> 土地房产
  无标题文档
字号:
办理存量房房产交易手续
[发布日期: 2008-11-26 ]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547

办事指南:
地址:中央门栖霞建设大厦5楼

所需资料:
一、 申报测绘(以下资料复印件需核实原件)
1. 分户图、分户表(复印件,标出需要交易的企业)
2. 房产证、土地证(复印件)
3. 双方授权委托书(原件)
4. 双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
5. 双方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
6. 双方法人代码(复印件)
7. 受让方门牌号码证明(复印件)
8. 交易合同(复印件)
二、双方交易(以下资料复印件需核实原件)
1. 转让方房产证(原件)
2. 交易双方测绘成果(原件)
3. 交易双方测绘发票(复印件)
4. 交易申请书、非交易申请书(原件)
5. 交易契约(原件)
6. 受让方门牌号码证明(原件)
7. 双方授权委托书(原件)
8.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
9. 双方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
10. 双方法人代码(复印件)
三、登记领证
1.双方交易费缴纳发票
2.转让方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发票(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、评估报告)
3.受让方缴纳契税发票(房地产交易契税申报表、评估报告)
4.制证费发票


所需费用:

转让方

受让方

 

收费项目

费用

收费项目

费用

 

测绘费

剩余面积×2.8/平方米

测绘费

实测交易面积×2.8/平方米

交易费

交易面积×5/平方米

交易费

实测交易面积×5/平方米

评估费

按评估价对应比例

 

地税

营业税及附加、印花税

交易价×5.56%

契税

交易价×4%

 

增值税

增值部分×6%

(若评估无增值则不收取)

 

剩余面积登记领证费

根据领证面积费用不等(10-5000元)

登记领证费

根据领证面积费用不等(2000-5000元)

 

 
 
上一篇 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登记领证
下一篇  办理房产证
 
 
 
无标题文档
国家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办 版权所有
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
地址:南京新港大道100号 邮编:210038 邮箱:gwh@njxg.com
电话:025-85800800 传真:025-85800900 苏ICP备0508357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