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分类: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行政许可
2、项目名称: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
3、申请受理机关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
4、申请决定机关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
5、申报材料:
区内需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、需编制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。
办理条件 :
(1)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;
(2)有效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(复印件);
(3)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(4)《南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》;
(5)1:1000现势性地形图2份;
(6)用地协议书(复印件);
(7)其他图件及资料。
6、办事流程:
(1)由项目单位填写《申请表》;
(2)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的工作人员审核提出初审意见,报本处领导、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;
(3)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。
7、许可数量:符合条件即许可
8、办理时限 :
正常情况下,申报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办结。
9、收费项目名称、标准:无
10、收费依据:无
11、联系单位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
12、办公(办事)地址:南京市新港大道100号305室
13、 联系人:马鸣
14、 联系电话: 85800870
附件:《南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