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:
单位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处
地址:南京新港大道100号 室
邮编:2100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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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确因工作需要,需跨地区引进工作人员的,被调进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;
2、夫妻分居;
3、父母身边无子女。
办理程序:
1、由企业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调动申请,阐述其调动理由及提供相关资料;
2、初审后,符合条件的,管委会劳动人事部门向调动人原档案保管部门开出调档函,并由当地县级以上的人事或劳动部门出具同意调动函;
3、管委会劳动人事部门收到档案及相关函件后,由调入单位填写阅档登记表并盖章,经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,分别报市人事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;
4、市人事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发出调动通知书;
5、调动人凭调动通知书至南京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,回原籍办理户口及人事劳动关系转移手续;
6、调动人凭户口迁移证、南京市公安局的准迁证,原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办理落户及相关手续。